2016房估《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自2007年8月1日起:
(1)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对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4)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5)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6)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等须符合国发[2007]24号文件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的单位。
【2011年试题】2011年8月,某城市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的国有土地由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开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总投资预算为6000万元。刘某自有的一套住宅被征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补偿协议约定,刘某取得该项目的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和部分货币补偿。
关于该项目及刘某享受税收优惠的说法,正确的为( )。
A.甲企业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B.甲企业免交营业税
C.刘某免交印花税
D.刘某免交契税
E.甲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半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选项A,对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C,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免征营业税、印花税;选项D,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不是免征契税。参见教材P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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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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