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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房估《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及组织形式

2016-10-13 11:1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

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组织形式

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自然人出资,主要由房地产估价师个人发起设立,组织形式有:

①合伙制。由2名以上(含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合伙发起设立。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对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有限责任制。由3名以上(含3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011年试题】有限责任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其部分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及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不是部分财产。参见教材P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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