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估价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的含义知识点需要重点掌握,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试知识点提供给大家,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想要参加2019年考试的考生一定要静下心来耐心学习,希望考生及时查看!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试知识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在房地产估价考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提前掌握,为后期备考打下坚实的基础。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主要考点有哪些?怎样进行分析和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试知识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1.招标出让方式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
(2)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
(3)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确定中标人。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2.拍卖出让方式
出让方用叫价的办法将土地使用权一般拍卖给出价最高者(竞买人)。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应当终止拍卖。
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3.挂牌出让方式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以上便是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试知识点,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过来人”都说,备考要趁早!所以从现在开始,丢掉懒惰,脱掉拖延,加入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大军,网校与你共前进!顺利考取房地产估价师证书不再话下!加油吧,2019年备考房地产估价师的考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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