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估价师建设用地的分类知识点需要重点掌握,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试知识点提供给大家,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想要参加2019年考试的考生一定要静下心来耐心学习,希望考生及时查看!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试知识点:建设用地的分类,在房地产估价考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提前掌握,为后期备考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设用地的分类主要考点有哪些?怎样进行分析和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试知识点:建设用地的分类
1.按附着物的性质分类,可分为:
(1)建筑物用地。人们在内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
(2)构筑物用地。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建筑物。
建筑物和构筑物又统称建筑。
2.按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分类,可分为:
(1)商服用地。
(2)工矿仓储用地。
(3)公用设施用地。
(4)公共建筑用地。
(5)住宅用地。
(6)交通设施用地。
(7)水利设施用地。
3.按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分类,可分为:
(1)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铁路、公路、机场、国有企业、港口等用地。
(2)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办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
4.按建设用地的用途分类,可分为:
(1)非农业建设用地,包括①城镇、工矿、村庄用地;②交通用地;③乡镇企业、农村作坊、机械化养殖场、采矿区、废石场、垃圾堆场等三类。
(2)农业建设用地,如作物的暖房、育秧室、农用水泵房、农用道路等建设所需使用的土地。
5.按建设用地的规模分类,可分为:
(1)大型项目建设用地
(2)中型项目建设用地
(3)小型项目建设用地
6.按建设用地的状况分类
(1)新增建设用地,指新近某一时点以后由其他非建设用地转变而来的建设用地。
(2)存量建设用地,指新近某一时点以前已有的建设用地。
7.按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分类,可分为:
(1)永久性建设用地,是指建设用地一经使用后就不再恢复原来状态的土地;
(2)临时建设用地,是指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临时性使用的土地。
以上便是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试知识点,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过来人”都说,备考要趁早!所以从现在开始,丢掉懒惰,脱掉拖延,加入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大军,网校与你共前进!顺利考取房地产估价师证书不再话下!加油吧,2019年备考房地产估价师的考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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