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严肃考试经律,保证考试公平、公证。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三)《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四)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试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考生进入考场,监考老师要仔细核查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指导考生在答题卡或答题纸的指定位置正确填涂准考证号和姓名。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录单上认真填写缺考人员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对应答题卡上填(涂)写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志。监考人员不得将“缺考”或“违纪”章加盖于答题卡填涂信息的区域内。
相关链接:点击查看《2015年江西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通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