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房地产估价职业资格制度、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共同起草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联系电话:010-58934081(兼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8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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