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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12-15 16:14  来源:中国房地产估价师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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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房函〔2015〕11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6号),现将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情查看>>),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数

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2343人;单科成绩合格保留成绩人员分别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1181人,《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2170人,《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1318人,《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1583人。

考试成绩数据和单科成绩合格保留成绩人员名单由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发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考试办公室)。

二、考试后续工作

(一)各地考生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http://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省级考试办公室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本地区考生的考试成绩。

(二)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省级考试办公室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请各地于2016年2月1日之前,将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附件)报送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1室,邮政编码:100037)。

三、注册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初始注册,应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cirea.org.cn)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的规定,携带注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初始注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9日

附件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成绩查询入口201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开通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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