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资格审查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自行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后方可报考。在考试前后,管理部门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三)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五)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按规定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大纲 / 教材
预计6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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