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7 11:4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台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426952100号函发布自即日起停止适用。
台北市政府函。
中华民国94年11月18日府人一字第09426952100号「台湾省、台北市建设协调会报设置要点」自即日起停止适用。
台湾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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