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5 09:5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市人民政府规章: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2003年7月30日市政府令第28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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