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阶段的收费项目汇总表》的通知

2013-09-23 14:18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县物价局:

  按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8]19号《关于促进本市住宅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我局于去年7月以沪价格房[1998]196号文件,开始实行《上海市建设项目交费登记卡》制度。为了便于核对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单位的收费是否合乎规定,加强对收费的监管,及时纠正多收费乱费的现象,现印发《房地产开发阶段的收费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近一、二年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府、市减负办以及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陆续取消或调整了若干项目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控制房地产开发成本、适当降低房价。收入本《汇总表》的,系现行的涉及本市房地产开发阶段的各项合法收费,包括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保证金以及补偿标准,但不包括应通过招标投标确定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因受篇幅限制,各项收费的具体标准、收取范围以及减免规定等,应以所提示的该文号文件为依据。

  请接本通知后,将所附《汇总表》发给实行《上海市建设项目交费登记卡》的各房地产开发单位。

  上海市物价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tracy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