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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2013-09-23 13:41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建委、规划局(城建局)、房地产管理局,深圳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住宅局、城管办、顺德市市政建设局、规划国土局:

  省委、省政府于5月29日至31日在广州召开了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员书记李长春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卢瑞华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了工作报告,其他省委常委,主管建设的副省长,各市市长、建委主任、环保局长,各县(区)委书记或县(区)长,通讯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共270多人出席附义省在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召开如此高规格的会议,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并已把它摆上全省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来。为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李长春书记在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是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主动认识和自觉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推动我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转变职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实际行动。”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李长春书记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城市化水平落后于工业化水平,城市建设仍然不适应经济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这是制约着全省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不失时机地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是新时期党和政府赋予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抓住省委、处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建设工作的用利时机,抓住当前我省已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的大好机遇,切实以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力度,因势利导,深化改革,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大力推进全省城市化进程,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认真宣传贯彻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一是要尽快把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向建设各部门、各单位传达、贯彻,要传达到基层的每一位干部门职工。二是各市建委(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主动牵头起草本市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尽快颁布实施,以推动本地区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工作的迅速开展。各市规划、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建委(建设局)做好这项工作。三是加强学习,深刻领会这次会议的精神实质。建设系统各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本系统有关人员学习、消化这资次会议的文件精神,使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这次会议精神实质,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特别是实施“小城镇,大战略”的重大意义,从而主动支持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搞好这一工作。

  三、要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工作。突出抓好中心镇的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将确定300个中心镇,作为带动其他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共同发展的重点发展镇,在经济管理权限、财政管理体制、税费政策、用地指标、基础设施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各市建委(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在调整完善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上,要根据本地区建制镇的经济基础、产业情况、人口规模、地理位置和辐射带动能力等各方面因素选好中心镇。同时要花大力气抓好中心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中心镇的申报审定工作,省建设厅将另文通知。

  四、各市要在7月10日前将本市(含各县、区)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的情况向省建设厅作一次书面汇报。同时,省建设厅将不定期编印《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情况简报》,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送省直有关单位、各市主要领导和建设系统各单位参阅。请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及时将本市、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的主要思路、具体措施、改革经验、需向省反映的问题等内容书面送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以便及时反映各地的贯彻情况,促进各地互相 交流经险。

  广东省建设厅

  2000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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