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6 15:4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程幼东副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省“非典”防治工作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在前一阶段我省防治“非典”的斗争中,在省委的领导下,省政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态度坚决,科学决策,措施周密,指挥有力。全省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投入到防治“非典”的斗争,实现了我省提出的“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的目标,取得了无一例临床诊断病例,无一人死亡,无一名医务人员被感染的显著成果。
在防治“非典”的斗争中,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带领各级防治“非典”指挥部的同志夜以继日,辛勤工作;广大医务工作者,忘我地战斗在防治“非典”的最前线;有关部门的广大工作人员在口岸、车站、机场、省界路口等处严防“非典”输入我省;公安、工商、税务、物价、药品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全省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在防治“非典”的同时,毫不放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防治“非典”和经济建设双胜利。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典”防治工作,夺取防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特做如下决定:
一、广泛宣传、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应急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依法防疫的意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应急条例》实施细则,尽快颁布实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依法保证防治“非典”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广大公民要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主动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好“非典”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应急条例》的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施行,保证防治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加强三个体系建设,抓紧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应急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疾病应急救治体系。省市(地)县(市)都要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善疾病监控设施和手段,开展疾病科学研究,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提高预防监控水平;要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装备和人员,加强医护人员队伍的培养,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省市(地)两级应设置传染病专科医院,或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各医疗机构要为一线医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对医护人员进行重点防护。
三、切实做好农村防治“非典”工作。各级政府要在继续抓好城市防治“非典”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农村防治“非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县、乡、村“非典”防治监控网络,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返乡人员的监测与管理,全面落实对农村集贸市场、学校、网吧、餐饮服务业等重点部位的各项防范措施。要加大对农村卫生投入力度,尽快解决乡镇卫生院的危房改造、必要的诊疗仪器装备和人才培养问题,提高农村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和医疗救治、转诊的能力。要积极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2001—2010年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抓紧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卫生保健问题,增强抗御各种疾病的能力。要认真全面落实农村“非典”患者免费医疗的相关政策,制定预案,确保农村防治“非典”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是整治居民、村民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改水改厕,做好饮用水源和人、畜粪便卫生管理等,使城乡卫生面貌有显著改善。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不文明、不卫生陋习,积极参加“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养成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乱扔垃圾,不乱食野生动物等良好习惯。继续搞好饮食、食品卫生,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各级政府要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和政策保证。
五、坚持两手抓,确保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松劲,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要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狠抓薄弱环节,立足于防反弹、防大疫,继续实施积极的预防控制措施。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抓住三个重点,一是农村,二是高等院校,三是餐饮、服务、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实现三个转变,从应急防治转变为依靠长效机制防治,从主要依靠行政防治转变为主要依法防治,从主要抓防治硬件建设转变为同时抓好硬件和软件建设;保持一个目标,就是“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要加强疾病诊断、治疗、防疫的科学研究,继续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提高,使防治工作逐步走上科学、法制、规范、有序的轨道。在抓好防治“非典”工作的同时,努力克服“非典”疫情给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动员全省人民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加速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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