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4 12:0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废止《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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