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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循环经济专家行

2013-09-24 13:41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09]8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有关院士、专家: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2005年以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为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帮助试点单位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宣传典型经验,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于2009年4月下旬至8月联合开展“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现将“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

  4月23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举行“循环经济座谈会暨循环经济专家行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国务院领导出席并作重要指示。近百名院士、专家将分赴全国,陆续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进行考察、总结、咨询、指导,请各省(市、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确定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络人员,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并通知相关试点单位做好准备,具体调研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罗恩华、郭启民

  联系电话:68505573、5640(传真)

  中国工程院 阮宝君

  联系电话:59300325、58300328(传真)

  附件:一、“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方案

  二、“循环经济专家行”拟调研单位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七大提出“循环经济要形成较大规模”。今年1月1日起,《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工程院联合开展“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开展“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目的是发挥院士专家的群体优势、技术优势、知识优势,更好地总结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探究发展模式,树立榜样,提高循环经济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同时扩大宣传,加强推广力度。特别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研究解决试点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应对方案,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二、组织形式

  (一)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

  (二)工作方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中国工程院学部工作局牵头协调,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负责“专家行”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人员组成:由院士、专家、新闻记者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有关领导、工作人员组成。其中:院士3名以上,每个调研单位循环经济方面的院士1名以上,专业方面的院士1-2名,从中推选1名院士担任专家组组长;专家5-6名,从中指定专家组组长助理1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各指定1名专门负责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对试点单位循环经济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提炼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挖掘典型经验;开展技术诊评和咨询,帮助试点单位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完成重大技术改造工程,提高试点单位科技创新能力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提供宏观决策咨询,与试点单位决策层面对面探讨在新形势下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组织新闻媒体随行报道,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介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普及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法》,推动循环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四、预期成果

  (一)循环经济专家行总结报告,包括现状调研、典型案例诊断、媒体宣传总结等方面内容;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政策建议。

  五、具体调研安排

  (一)调研对象:原则上是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重点为第一批试点单位。选取原则为:点面结合、统筹兼顾,调研单位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试点省市;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

  (二)调研时间:2009年4月下旬至8月。

  (三)调研程序:调研咨询活动的形式不受限制,一般程序:到达相关省市后,首先由省、市相关负责人介绍本省市开展循环经济工作的总体情况,时间约2小时左右;现场调研,时间1~2天,主要调研第一、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及当地提出的希望调研的单位;座谈会,时间约半天,调研组全体成员、地方政府及相关人员参加。

  六、调研内容提纲(请各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准备)

  (一)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1、被列为试点单位以来,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2、对照国家已核准批复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阐述主要任务、重点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3、循环经济相关项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4、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情况。

  (二)循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阶段性目标,参考国家发布的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填写循环经济相关指标的实际完成数据对比表。

  (三)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效果

  1、循环经济相关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和实施效果(产业园区、省市应重点对此进行总结);

  2、回收再利用领域回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四)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1、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效果及具体做法;

  2、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原因分析,解决方案,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哪些帮助和支持;

  3、典型经验及做法。

  (五)试点单位发展循环经济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安排

  附件二:

  循环经济专家行拟调研单位名单

  (第一批)

  北京市: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盈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津子牙工业园、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

  山西省: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丰喜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伟翔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

  浙江省:浙江巨化集团公司、浙江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宁波金田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苏宜兴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江苏春兴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扬州经济开发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南通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公司、山东菱花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香弛粮油有限公司、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青岛新天地生态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天盾橡胶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tracy
延伸阅读:循环经济 专家行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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