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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2013-09-23 13:44    【  【打印】【我要纠错】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重点工程项目法人: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是举办奥运之年。做好今年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责任重大。近年来,我国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周密部署,充分准备,认真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对在建工程度汛安全负总责,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要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要抓紧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落实各项制度及相关责任,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在建工程所在地防汛行政负责人和防汛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汛监管和指挥职责,确保防洪安全。

  二、抓紧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根据工程实际组织制定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险情应急抢险措施,并报有关防汛主管部门批准。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要强化汛期值班,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基础上,全力做好度汛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三、切实加强汛情、险情通报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汛情。要与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四、强化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将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目主管单位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的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五、认真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今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病险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正确处理除险加固施工进度与质量,水库运用与安全度汛的关系,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好除险加固期间水库的调度运用方案。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后必须履行验收程序,未经验收的水库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凡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水库,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类坝的运行要求,严格控制运用。要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调度运用方案,并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监测。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空库迎汛,以确保水库安全。

  各地要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演练。

  请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于4月30日前,将2008年工程度汛方案、组织机构及措施落实情况等报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水利部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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