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部门规章 >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对省级以下开发区从严进行审核的函

2013-09-12 17:27    【  【打印】【我要纠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特别是开发区清理整顿已进入关键阶段。最近,国务院领导明确指出,对省级以下开发区应从严进行审核。为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下开发区清理整顿力度,确保开发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针对省级以下开发区整改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拟保留的省级以下开发区审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拟保留的省级以下开发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履行“占一补一”的义务;开发区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对拟保留的省级以下开发区,应按要求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没有达到上述四项要求的,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上报拟保留的省级以下开发区除应按《关于报送有关材料的函》(国土资厅函[2004]212号)的要求提供有关图件、资料外,还应按本函的要求提供上述四项要求落实情况的说明。说明材料应当包括调整开发区规划,使其符合两个规划的情况;检查开发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情况;核查开发区征地补偿费清欠情况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情况。说明材料须由开发区所在地的地(市)级政府出具并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后报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商务部将结合开发区审核工作实地抽查省级以下开发区落实上述四项要求的情况。

  开发区审核材料未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省级以下拟保留的开发区在原上报材料的基础上按照本函要求补充有关材料后一并上报;开发区审核材料已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本函要求,补充上报有关材料。上述材料请于10月15前报送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

责任编辑:莫回头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