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安全评价作为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体现了“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并已成为安全生产重要的技术保障措施之一。
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评论结论。
安全评价机构属于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他一方面引进市场运行机制,直接面向企业和市场,保证为企业提供迅速和专业化服务;另一方面,安全评价机构诸如协助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为政府审查批准安全生产事项以及有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因此,安全评价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科学性、公正性是对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也是评价机构、从业人员应该遵循的基本规范。在此基础上,努力使安全评价质量持续改进及不断提高则是安全评价人员应该追求的目标,也是安全评价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
笔者结合安全评价十多年的工作实践,分析了安全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质量的对策,供交流、研讨。
二、安全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引用不够准确
有时可见一份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近百项,标准规范也可达近百项之多。而仔细对照评价报告中实际应用或相关的不到50%。这一是对法律法规标准的适用范围不清,引用不准确;二是引用过时的法律法规标准。
一份高质量的评价报告,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在于多,而在于突出评价对象的特殊性和针对性。评价报告中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是作为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的依据;二是提供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需要查证的具有法定作用的依据;三是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行政监督过程的依据。总之,评价依据的准确度越多,报告的规范作用就越到位。
2.2评价范围不清
评价范围的确定影响到评价的准确性。有些评价报告关于评价范围的表述文不对题,常常出现以评价内容代替评价范围。评价范围的表述一定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好比刻划评价对象的外形轮廓,评价范围还有必要明确评与不评的界线,有效分析和相关分析的界线。特别是涉及扩建的工程项目,存在工程项目之间,新老装置之间以及公用设施等,往往交代不清。如在扩改建项目中,公用设施虽然不包括在扩改建内容中,但它仍然是扩改建工程的相关部分,没有这些公用设施,扩改建工程根本无法正常运行。同时公用设施的安全事故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扩改建工程投产后的运行安全。由此可见,公用设施应理所当然的包括在扩改建工程评价范围内。
2.3评价数据的采集缺乏核实
安全评价资料、数据的采集是进行安全评价必要的基础工作。对收集到安全评价资料数据(如建构筑物安全间距、周边防护距离、危化品储量等),应通过现场检查、丈量核实其真实性。但有些评价人员对采集的不实数据缺乏核实,得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结论。
有些评价人员将评价对象的商业广告用词照搬到评价报告的工程(企业)概况中,缺乏报告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4生产过程描述缺乏准确性
有些评价报告,对化工企业、精细化工企业的生产流程或工艺流程描述缺乏准确性,经常会出现工艺上文字描述费解,图表内容不齐,物料、设备不全。这个问题既与基本资料的可信度有关,又与评价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钻研精神有关,或许还涉及商业保密而被人为封锁。
2.5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问题
有一些评价报告,仅按伤亡事故和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往往缺乏设备、设施、物料反应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和有害因素的识别。
也有一些评价人员,在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中往往忽略立足于本质安全度进行分析的概念,避实就虚,盲目进行假设事件的管理原因和人为失误分析,甚至作出大量设备缺乏的假设,最终将危险有害因素扩大化。
2.6评价单元划分不合理,与实际评价分析相脱节
一些安全评价报告因评价单元划分不合理,造成评价内容有明显漏项。
一些安全评价报告划分出来的评价单元与实际评价过程采用的评价单元没有逻辑关系,造成评价单元划分与实际评价分析相脱节。
一般而言,各类安全评价形成的完整报告都会涉及不同层次的分析评价,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评价对象,评价单元的划分最好分层次,这有利于分门别类得出明确的评价结果,最终得出准确无误的结论。
2.7评价方法的选择
很多评价报告仅对评价方法进行介绍而无所谓选择,在评价项目中究竟如何应用,用在何处,用在哪个单元,应用条件如何,有的没有交待,有的交待不清。
对危险性大的系统必要时,同时选择一种以上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各种方法互相补充、分析、综合、相互验证,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但目前能这样做的安评报告还比较少。
2.8对策措施的问题
对策措施主要是针对性问题。
不同安全评价类型所提出的对策措施肯定不完全相同。安全预评价的对策措施,必须考虑作为安全设计的参考,涉及的安全要求应该系统地提给设计单位落实。同时,还应该对项目建成运行的安全管理提出原则性要求。对于验收评价,现状评价的对策,应该着重对既成事实中存在的重要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整改意见,其中包括技术和管理方面。但有些评价报告雷同,所提出的对策措施体现不出差异,缺乏针对性,仅停留在基本原理的层面上泛泛而谈,没有着眼于力求解决具体问题。此外,评价者要明白,受当前科技水平和经济能力的限制,在许多领域要实现本质安全不可能,但应该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设计﹑施工﹑运行以接近这个目标,不能无原则﹑无限制地盲目提高安全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提出的每条对策措施要有针对性,并要说明依据的法规﹑标准规范,否则提出的对策措施从法规意义上说是无效的。
安全对策措施的提出应主次分明、条理井然。有的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结构混乱,内容多有重复。不仅让报告的审阅者不知其所以然,而且为企业具体实施整改工作带来难度。
此外,有些报告在每个评价单元或每个评价章节的小结部分提出专门的对策措施,在对策措施章节中又再次描述。这种重复工作使文稿累赘。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在对策措施章节中归纳﹑整理﹑分类列出。
2.9评价报告的编辑问题
安全评价报告有时会出现许多不应该有的低级错误或文字编排错误。这说明评价人员在工作态度上缺乏严谨性和认真性。所以要加强报告的文字校对工作,逐级校审。
有一部分安全评价人员的编辑水平较低,不会利用材料进行论证,或论证缺乏严密的逻辑和透彻的说理。有的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缺乏同一性。
三、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质量的对策
3.1加强安全评价理论、方法的研究
安全评价是一项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性技术工作,必须有丰实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手段作为基础,目前人们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手段都不能满足安全评价工作的实际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应支持和资助安全评价有关机构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开发工作。
3.2加强学习和研讨,提高评价人员素质
安全科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评价人员必须在安全哲学,安全工程学等方面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安全科学技术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评价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生产实际,不断丰富实践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正确性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公正的原则、刻苦的精神做好评价工作,是安全评价人员敬业精神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为达到上述要求,评价机构可采用自学、集体学习、参加各种培训班,聘请专家做报告等形式,学习和研究法律法规标准、安全基本理论、安全评价方法等内容。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现场的调研,使评价人员的水平不断提高。
安全评价工作又是一项有组织的集体活动,评价人员的经常性交流和研讨对提高评价质量至关重要。评价机构可采用学术轮讲、对安全评价报告点评的形式,定期组织安全评价工作交流和研讨,每半年对安全评价质量工作进行专门总结,每年对评价人员的业务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核一次。每年年底用两天召开安全评价工作总结大会。评价机构负责人应关心员工的生活,逐年提高员工的待遇,给评价人员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使评价人员安心本职工作。
3.3项目负责人的选定
项目负责人(评价组长)对项目的质量起关键性的作用。为了充分调动评价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评价机构应建立项目负责人任用制度,在一些大中型项目和危险程度高的项目中公开选用项目负责人,并由项目负责人挑选评价人员组成专业搭配合理的评价组,营造一个互学互帮、工作协调、认真负责、战斗力强的团队。
3.4以信誉和质量开拓市场
评价机构应以信誉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在评价工作中不论遇到什么问题,从业人员始终把信誉和质量放在第一位。项目不论大小、收费不论多少,评价质量一定要保证。对有些项目,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项目评价,以提高评价质量。评价人员一定要深入现场,对预评价项目还应到类比企业考察,保证评价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评价报告的编辑上,第一稿出来后,一般要经过1-2次讨论和2个级别的审稿才能定稿。评价机构在发展中需不断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树立具有较强社会公信力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服务形象。
3.5建立质量控制机制
建立一个长效的质量控制机制是保证安全评价质量的根本途径。编制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从制度上保证安全评价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明确从合同签订到评价组、评价机构的三级控制的岗位职责,实行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的质量监控。
3.6加强评价机构内部管理体制的建设
严格、规范内部管理体制是评价机构不断提高安全评价质量的根本保证。大多数评价机构目前都初步建立了一套使安全评价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的内部管理体制,但落实上还有差距,应改进和完善。
3.7加强评价机构的横向交流与合作
在自顾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建议省、市安全生产协会下设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分会,制定一些行业自律规范,召开一些安全评价技术和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仲裁,代表会员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意愿和要求,或请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安全评价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指导,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质量。
3.8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规范评价市场秩序
前些年,江西、江苏、福建,四川等省以安全生产协会发布安全评价收费指导价。建议广东省参照外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安全评价收费指导价,以避免市场恶性竞争,规范评价市场秩序。
3.9加强安全评价的政府监督
安全评价机构的建立和发展需要政府审批、监管和支持其发展,使其服务职能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几年来,我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议进一步对安全评价的市场行为﹑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评价报告质量的确定等,制定一些具体的规定,为评价机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10提高企业对安全评价的认识
安全评价是保障企业(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不仅应大力配合评价机构对其的安全评价,还应经常地和评价机构联系,共同解决在生产中面临的安全问题。只有企业的积极配合,安全评价的质量才能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工作的效益也才能进一步体现。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