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现状
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规范
1990年,华北电网公司借鉴国外风险评估等现代安全管理办法,开始了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目前已在全国全面推开。
《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1995年通过评审;《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1998年通过评审;《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1999年颁布;《输电网安全性评价》2000年通过评审,2001年开始执行;《电网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2002年完成,2004年开始执行;《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2002年颁布。
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实践
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性评价是事故预防的重要手段。要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首先必须全面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隐患,然后再采取措施加以消除或防范。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性评价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技术水平的有效措施,也是许多先进工业国家的成功经验。近年来,国家通过下大力气开展隐患治理排查,特别是国家2008年“隐患治理年”取得了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企业通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大大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的特点
(1)评价范围是电力企业现存的、处在变化中的危险因素,包括人身、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
(2)评价目的是预防重特大人身、设备、电网事故。着眼点是安全基础而不是事故概率。
(3)运用综合评价的方法,用评分法进行量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文字说明和数字分析相结合。
(4)不划分星级或安全等级,而是用相对得分率(安全基础指数)来衡量系统的安全性(危险性)。
(5)具体操作上由企业自我查评与专家评价相结合,形成企业自查、整改、专家评价、再整改、复查、巩固、新一轮评价等不同环节组成的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安全机制。
电力企业安全评估的效果
通过安全性评价、整改、复评,有力地夯实了各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健全了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了安全作业措施,严格了安全现场管理,促进企业真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自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以来,电力行业事故呈下降趋势,一些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及时得到发现和排除。电力企业开始形成了“自查、评价、整改、复评”一整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安全机制。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