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小组
安全评价活动参加人员应为全体员工,不能只限于安全管理人员。只有全体员工都知道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落到实处。为做好安全评价工作,企业成立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1)公司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最好由安监部负责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人员担任。
组员:应包括各主要部门(车间)负责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管理或技术人员;另外还应有公司总部内设备、工艺、控制、消防保卫等部门的有关管理或技术人员参加。
(2)部门(车间)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由各部门(车间)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担任。
组员:应包括各部门(车间)负责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的有关人员以及熟悉生产工艺的现场操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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