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大型厂矿企业、大城市和经济建设开发区的选址、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制定发展规划和防震减灾对策。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267-1997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GBJ 7-19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JGJ 83-1991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本底地震background earthquake
一定地区内没有明显构造标志的最大地震。
3.2场地相关反应谱site-specific response spectrum
考虑地震环境及场地条件影响得到的地震反应谱。
3.3地震带seismic belt
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条件密切相关的地带。
3.4地震地质灾害earthquake 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
地震地质作用下,地质体变形或破坏所引起的灾害。
3.5地震动参数ground motion parameter
地震引起地面运动的物理参数,包括加速度、反应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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