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都是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依据,在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中应予以引用。但是,在引用中应关注几个问题:一是引用最新版本,保证最新发布的安全法规得到及时落实;二是引用应具有针对性,报告中所引用的要列细、列全,报告中没有用到的,不应罗列;三是引用要书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略方式;四是引用基本法规和文件时,要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优先选择最具有合适性的法规;五是严禁引用废止的法规和标准。
各安全评价机构应加强对安全评价依据的收集和整理,确保安全评价依据的齐全和有效。通过在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中的正确引用,克服编制报告时的照搬照抄现象,就能有效地提高安全评价报告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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