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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5)

2013-07-15 15:15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第二节 职业危害评价与管理

  大纲要求:

  一、了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依据

  二、了解有害作业分级评价的内容

  三、了解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相关内容

  职业危害评价:包括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及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基础。

  一、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了解)

  (一)依据

  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规定了330种化学有害因素、47种生产性粉尘、1种生物类有害因素、8类物质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二)有关术语(6个)

  1.接触限值(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OEL)

  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肌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类。

  2.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3.最高容许浓度: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4.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min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5.工作场所(Workplace)

  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6.工作地点(WorkSite)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使用职业接触限值时需要注意的问题:(8个)P155-156.

  其中: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共同作用于同一器官、系统或具有相同的毒性作用(如刺激作用),或已知这些物质可产生相加作用时,则应按下面公式计算结果,进行评价。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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