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公布2014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6月23日至7月7日
摘要:6月23日至7月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时30分。各单位汇总后于2014年7月4日和7日到市人力资源大厦职称考试中心(802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自8月28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6、7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1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单位汇总后于2014年7月4日和7日到市人力资源大厦职称考试中心(802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到大厦2楼对公业务受理中心领取交办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16-5。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2年9月前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任证明材料、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1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1,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8月28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②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③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④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⑤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⑥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混合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实施网络阅卷。请监考老师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57元,其余3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
衡水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